公告日期:2026-03-03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4 年度装饰施工业务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德皓核字[2025]00000858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DehaoInternational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imitedLiabilityPartnership)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4 年度装饰施工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2022-2024 年度)
目录 页次
一、 2022-2024 年度装饰施工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 1-2
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二、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4 1-2
年度装饰施工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2 0 2 2 - 2 0 2 4 年 度 装 饰 施 工 业 务 业 绩 承 诺
实 现 情 况 的 专 项 审 核 报 告
德皓核字[2025]00000858 号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艺集团)《2022-2024 年度装饰施工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建艺集团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业绩承诺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建艺集团业绩承诺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建艺集团业绩承诺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德皓核字[2025]00000858 号 2022-2024 年度装饰施工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建艺集团业绩承诺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建艺集团 2022-2024 年度装饰施工业务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建艺集团针对 2022-2024 年度装饰施工业务业绩承
诺实现情况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
报告作为建艺集团公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韩冰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明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4 年度
装饰施工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艺集团”或“公司”)编制了《关于深圳市建艺装饰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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