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5 00:11:14 股吧网页版
建艺集团: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9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
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
出席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24 年 年 度 报 告 》 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
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网址: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平稳发展,公司 2024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董事会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具体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各项制度建立后得到了有效地贯彻执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董事会出具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
案》

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