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顾增才)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在任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顾增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3 年,大专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曾任江苏省盐城市印染厂财务科副科长、科长,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000507.SZ.)审计部负责人、财务部经理,珠海华银城市信用社主任、珠海城市商业银行(现更名为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行长、总行行长助理并先后兼任总行计划资金部总经理、财务会计部总经理、政策调研中心主任、信贷管理部总经理,珠海九洲控股集团公司集团总会计师、副总经理,九洲发展有限公司(00908.HK)执行董事、董事会副主席,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506.SZ)独立董事。现任上海恒富三川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雅高控股有限公司(03313.HK)非执行董事,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00451.HK)董事,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002015.SZ),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参加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14 次董事会、6 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
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会议召开之前,本人详细阅读会议材料,对公司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
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对每一项议案是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等进行认真审议,并主动与管理层沟通,获取作出准确决策所需要的信息,独立、客观、审慎地作出判断,在此基础上行使自己的表决权。在会议召开的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对审议的全部议案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会议 实际出席会议 委托出席 缺席 报告期内会议 实际出席会议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顾增才 14 14 0 0 6 6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部出具的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变更董事会秘书、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1 次提名委员会委员会,本人均
亲自出席参加了会议。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24 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 4 次会议,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时了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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