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25-083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12.28
元/股(含),且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2.28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 3,257,328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7%;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2.28 元/股测
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 1,628,665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完毕,则在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的三年内履行相关程序
后予以注销。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2)。
截至 202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
份的数量为 605,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18%,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8.30 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人民币 8.21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4,996,407.00 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披
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9 月 4 日、10 月 10 日、11 月 4 日、11 月 6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3、截至 202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股份 4,411,800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32%,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0.99 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人民币 7.97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39,904,383.05 元(不含交易费用)。鉴于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实施
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5 年 8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6 日,实施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报
告书》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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