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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06 18:14:05 股吧网页版
银宝山新:关于重大诉讼及其他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7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6-007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及其他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重大诉讼案件所处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宝山新”)为本诉原告、反诉被告;

3、重大诉讼案件涉案金额:本诉案件诉讼请求金额为 10,587,368.20 元(诉讼金额暂计至2025年5月12日),反诉案件诉讼请求金额为16,484,826.08元(诉
讼金额暂计至 2025 年 5 月 12 日);

4、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本次一审判决结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风险提示内容,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重大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与哈尔滨莱特兄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特兄弟”)承揽
合同纠纷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一审第一次开庭。公司提起诉讼后,莱特兄弟又向公司支付了部分报酬,公司
变更案件诉讼请求金额为 10,587,368.20 元(诉讼金额暂计至 2025 年 5 月 12
日)。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收到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及莱特兄弟的《民事反诉状》。 莱特兄弟反诉公司,案件诉讼请求金额为
16,484,826.08 元(诉讼金额暂计至 2025 年 5 月 12 日)。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合并审理本诉及反诉案件,案件于 2025年 6 月 27 日一审第二次开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2 月 22 日、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新增重大诉讼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关于重大诉讼及其他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二、重大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6 日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
书(编号:[2025]黑 0108 民初 320 号),判决结果如下:

1、莱特兄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银宝山新 75 台设备剩余未付报
酬 5,338,100 元及违约金(按照 LPR 自 2023 年 4 月 8 日起至付清之日止计算);
2、莱特兄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银宝山新已完工 8 台设备报酬2,693,920 元,并提走该 8 台设备;

3、莱特兄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银宝山新律师费 162,601 元,保全担保费 20,320 元;

4、驳回银宝山新其他诉讼请求;

5、驳回莱特兄弟反诉诉讼请求。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莱特兄弟案件一审判决结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同时鉴于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尚不能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情况。公司将持续梳理诉讼、仲裁(如有)案件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6 日

附件:公司及子公司其他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梳理表

序号 原告 被告 案由 受理机构及受理案号 立案日期 涉案金额 诉讼请求/审理结果 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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