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谨慎、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独立董事刘守豹先生,1967 年出生,中共党员,江西大学法律系学士、西
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博士。1993 年 8 月
至 1994 年 12 月,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研究所任助理研究员;1994 年
12 月至 1996 年 12 月,任北京市皇都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1996 年 12 月
至今,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2018 年 4 月至 2024 年 5 月,
任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0 月至今,任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至今,任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8 月至今,任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报告期内,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对独立性的要求。
二、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至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4 次股东会,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
独立董 情况
事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刘守豹 8 1 7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在2024 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表现,全面掌握管理层职业发展动态,确保公司治理团队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状态,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依照《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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