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财会[2024]24 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 年 8 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
定)的通知》,明确了数据资源会计处理以及相关列示和披露要求,自 2024 年 1 月1 日起施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由于上述变化,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从“销售费用”项目调整至“营业成本”项目列报,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规定,公司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3 年度
利润表项目
变更前 累计影响金额 变更后
营业成本 2,113,679,482.64 9,138,857.62 2,122,818,340.26
销售费用 50,021,630.33 -9,138,857.62 40,882,772.7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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