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5-053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治理结构作如下调整: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同时,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即停止履职,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工作规则》等涉及监事会相关制度将同步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条款亦不再适用。
公司已就上述调整情况与现任监事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期内为公司治理与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诚挚感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和对照
根据上述变更及修改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 新公司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
制订本章程。
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
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新增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
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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