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乔枫革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乔枫革,作为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乔枫革,男,1958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化学工程系硕士,曾任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师、中国兵器工业规划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国防科工委民爆物品工程技术咨询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中国兵器工业规划研究院五所(民爆工程设计所)总工程师、兵器规划院副总工程师、国防科工委民爆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业工作组成员、国防科工委第一届民爆行业专家委员会委员、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爆行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兵工学会民用爆破器材专业委员会委员、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用爆炸物品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董事会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能够投入足
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024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股东大会会议 3
次。本人出席了 2 次股东大会、7 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议案经过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4 次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内审部门日常工作汇报 18 项议案,并就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外聘审计师进行多次沟通,督促审计工作进展,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职能,保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以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薪酬计算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完成或超额完成 2024 年目标任务实行奖励的议案》。
3. 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2 次战略委员会工作会议,审议了《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 2025 年战略规划》等事项。
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上述参加的各次会议提交的议案经过审议后均投出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现场工作情况
在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等机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日常通过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年审机构进行交流,充分了解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外界媒体关于公司的新闻报道及重大舆情,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及经营动态,提出本人的意见及建议,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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