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5 年 6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6 号”文
件核准,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87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68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598,551,600.00 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75,723,514.8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2,828,085.18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5)010123 号”《验资报
告》审验。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2018 年 10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19 号文核
准,本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 328,854,800.00 元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8,854,8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7,766,873.0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1,087,926.91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98
号”《验资报告》审验。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4 年 2 月 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221 号”文《关
于同意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117,371,650 股的普通股(A 股)股票。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启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9,999,994.5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976,981.13 元(不含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8,023,013.43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全
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出具
的“众环验字(2024)0100007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间 金额(元)
2015 年 12 月 3 日募集资金总额 598,551,600.00
减:发行费用 75,723,514.82
2015 年 12 月 3 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22,828,085.18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5,421,878.29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540,814,273.86
加:尚未支付发行费用 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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