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凯龙股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5 年 6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6 号”
文件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87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68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598,551,600.00 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
发 行 费 用 共 计 人 民 币 75,723,514.82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22,828,085.18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5)
010123 号”《验资报告》审验。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2018 年 10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19 号文
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 328,854,800.00 元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00 元,按面值平价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8,854,8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7,766,873.0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1,087,926.91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
010098 号”《验资报告》审验。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4 年 2 月 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221 号”文
《关于同意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117,371,650 股的普通股(A 股)股票。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启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9,999,994.5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976,981.13 元(不含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8,023,013.43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全
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出具
的“众环验字(2024)0100007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和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间 金额(元)
2015 年 12 月 3 日募集资金总额 598,551,600.00
减:发行费用 75,723,514.82
2015 年 12 月 3 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22,828,085.18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5,421,878.29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540,814,273.86
加:尚未支付发行费用 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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