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1
运动·快乐·梦想
证券代码:002780 证券简称:三夫户外 公告编号:2026-007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悉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进展
暨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一审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及的金额:业绩补偿约 12,123.10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处于立案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暂
无法准确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悉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悉乐”)未完成 2022-2024 年度的业绩承诺。根据相关协议约定,成都乐投帮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以下简称“成都乐投帮”)需承担业绩补偿责任;宋勇作为成都乐投
帮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上海悉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5-020)。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6)京 01 民初 209 号]。根据《受理案件通知书》显示,公司与被告成都乐投帮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宋勇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近日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诉讼当事人
原告: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 成都乐投帮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被告二:宋勇
(二) 诉讼请求
运动·快乐·梦想
请求判决被告一向原告给付投资上海悉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产生的业绩补偿款12,123.10 万元,被告二对上述给付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 事实与理由
2018 年 3 月,原告与被告、上海悉地工程设计与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悉地”)、
上海悉乐签署了《增资协议》,约定原告通过增资的方式入股上海悉乐,同时约定了上海悉乐业绩承诺条款,若上海悉乐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相关业绩要求,被告一需按照约定对原告进行业绩补偿。
2018 年 12 月,原告与被告、上海悉地、上海悉乐签署《第二次增资协议》,原告继续增
资上海悉乐,并对上海悉乐业绩承诺相关条款进行了调整,约定《第二次增资协议》取代《增资协议》的相关内容,《增资协议》项下各方相关义务不再继续执行。
2019 年 11 月,原告与被告一、上海悉地、上海悉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上海悉地将
持有的全部上海悉乐股权转让给原告,退出上海悉乐。
2021 年 12 月,原告与被告一、上海悉乐签署《第二次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称“《补
充协议》”),因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对《第二次增资协议》中业绩承诺相关条款进行了调整,延后业绩承诺期限、删除乐园数量业绩承诺标准,并对履行业绩补偿条款进行了修改。同时,《补充协议》约定其与《第二次增资协议》视为一个整体,《第二次增资协议》与《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截至目前,上海悉乐未能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在业绩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业绩,且造成了较大亏损,根据《补充协议》第二条的约定,被告一需承担业绩补偿责任,即被告一需向原告支付现金补偿合计 12,123.10 万元。但在原告多次发函通知被告一履行相关现金补偿义务时,被告一回函明确拒绝履行,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利益。
被告一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被告二作为被告一的普通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被告二应对被告一上述现金补偿给付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小额诉讼事项,均未达到《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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