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5-044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合规性确认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7 月 22 日,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金控”)一致行动人苏州吴中区天凯汇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凯汇达”)与福州千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千景”)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福州千景拟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天凯汇达持有的上市公司 27,883,59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2.35%),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0.04 元,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558,787,143.60 元。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吴中金控变更为福州千景,实际控制人将由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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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 年 12 月 1 日,公司收到福州千景转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
转让确认书》(深证协〔2025〕第 15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完成对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相关材料的合规确认。确认书有效期为六个月,转让双方需按照确认书载明的转受让股份数量一次性办理过户登记。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各方后续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尽快推进包括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过户登记等各项事宜。
2、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尚需转让双方完成股份过户等手续,最终能否顺利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深证协〔2025〕第 156 号)。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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