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关于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 证 报 告
久安专审字[2025]第 00023 号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 18 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
西座 10 层 1001-1005
邮编:518057
电话:(0755)26996149
传真:(0755)26996149
网址:www.jiuancpa.com
目 录
内 容 页 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 2
二、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 3 - 10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SHENZHEN JIUAN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久安专审字[2025]第 00023 号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科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文科股份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文科股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文科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规定编制《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文科股份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 18 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西座 10 层 1001-1005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996149 传真:(0755)26996149 网址:www.jiuancpa.com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SHENZHEN JIUAN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与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核对、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文科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文科股份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特殊普通合伙) 李松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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