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69 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 9,5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截至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实际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95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6,848,500.00 元(不含税),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证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1,702,830.20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31,448,669.80 元,扣除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的税金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30,335,590.00 元。
截至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
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中喜验字[2020]第 00097号”验证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479,563,850.23 元,其中: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6,465,813.31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93,098,036.92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0.00 元。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32,204,518.57 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428,576,725.46 元,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627,793.11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6,541,912.98 元(包括募集资金余额 22,195,014.31 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4,346,898.67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储存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机构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配股募集资金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配股募集资金净额的 5%的;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连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与中国银行深圳福田支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浦发银行深圳福田支行、招商银行深圳莲花支行 4 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和格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需要,公司与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聘请国盛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盛证券承接,中德证券将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公司连同国盛证券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浦发银行深圳福田支行、招商银行深圳莲花支行 3 家银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和格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文科转债”2022 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城县城区河道生态治理 P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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