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总裁(即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和任命。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三条 公司总裁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以公司总裁为代表的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总裁的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 总裁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和领导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总裁主要权限如下: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订除应由董事会决定以外的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及其聘用和解聘;
(九)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总裁按照董事会批准的基本管理制度授权范围决定相关事宜,并应向董事长汇报;
(十)《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赋予的其他权限。
第三章 公司管理层的职责及分工
第五条 总裁应将《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经理层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合理分工,拟订公司机构和人员的设置和总体方案,并对经营活动进行检查督促、考评和调整,做到:
(一)职能分配、机构设置合理,符合高效精简原则;
(二)明确责、权、利,无配置上的漏项和交叉重复,以及不对称现象;
(三)实行连续有序地控制,无失控现象。
第六条 总裁主持公司的日常管理活动,可根据经理层的分工,将部分专业(业务)管理领导责任分配给副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明确总裁为公司质量和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总裁可根据董事会的批准,设立专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小组和委员会,以强化公司的重点管理活动。
第七条 总裁在主持日常生产及经营管理活动中,直接负责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应始终贯彻资产经营的保值增值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资产的安全性,发挥其效益,不断改善资产的结构,健全资产管理和资金收支的有关控制制度,保证资金健康、快速、有效地运行。
第八条 总裁必须重视公司内部的计划及核算管理,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规范的核算制度,主持制定内部经济指标体系,连续和定期地组织考核评价,强化成本核算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工作,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
第九条 总裁应围绕公司的发展目标和基本政策方针,不断采取政策引导和资源配置措施,加强公司科技创新和新工艺、新市场的开发工作,最大限度地利用公司资源和调动科技开发力量的积极性,使公司不断提高技术优势和产业高度化程度。并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拟定公司的技术改造和技术更新措施计划,经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条 总裁在主持拟定公司基本规章和制定具体规章时,应加强调查研究,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实行依法治理企业,规范各级管理人员及职工的行为。凡涉及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及其执行情况,应向董事会报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及劳动安全保护、福利保障等问题的,应事先征求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
第十一条 总裁应当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根据董事会的要求,总裁应当随时向董事会报告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包括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产、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等,总裁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相关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确定。
第十二条 副总裁应当协助总裁工作,负责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并对总裁负责;财务负责人负责分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对财务报告编制、会计政策处理、财务信息披露等财务相关事项负有直接责任,并对总裁负责;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管理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以及其他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职责。
第十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