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投资价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或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较大异常波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公司舆情管理工作坚持实行“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尊重事实、协同应对、注重实效”的处理原则,有效引导社会舆论,避免和消除因媒体报道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六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成员由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舆情监测工作,并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审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和媒体对接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所属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公司企业文化与品牌管理部作为舆情管理主导部门,公司法律事务部作为日常协助部门,其中企业文化与品牌管理部在舆情方面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研判和评估舆情风险;将各类舆情研判和处置情况及时上报舆情工作组;根据舆情工作组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反应及处置。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应及时收集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等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同时根据公司舆情工作组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反应及处理。
第十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积极响应。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及时研究、客观评估、统一部署,高
效制定应对方案。
(二)真诚沟通。公司在舆情处置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
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投资者等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
诚解答各方的疑问,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不情绪化,低调处理,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减少因主观因素造成的失误和损失,以公正的态度获取公众对公司的信任感。
(四)系统运作、组织引导。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
机转变为商机,减少不良影响,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二条 舆情预警及应对
(一)舆情预警
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建立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对于将要发生且会引起社会公众关注的事件(包含但不限于公告发布、研发进展、人事变动、市场活动、产品质量等特殊事件),经舆情工作组评估后,通知相关人员,做好舆情应对准备。
(二)非负舆情应对
当出现正面、中性舆论时,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着力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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