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8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以书面、传真或
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其中:监事程砚梅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文贤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
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该报告,并同意据此出具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无异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5年10月29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
计划(草案)》中规定的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
的公告》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10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