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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0 17:34:02 股吧网页版
康弘药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1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0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
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预留授予部分期权代码:037285,期权简称:康弘 JLC2。
2、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在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3.54 万份,行权价格为 13.84 元/股。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根据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本次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5 年 9 月 11 日至 2026
年 7 月 10 日,激励对象可在行权期内的可行权日择机自主行权。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8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自主行权条件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在行权期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期权数量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40%

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30%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30%

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日为2022年7月11
日,第三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届满,激励对象可
以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 30%。

(二)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是否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设定的行权条件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行权条件。
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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