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5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和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5 月 24 日以书面、传真或
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其中:董事王霖先生、张志荣先生,独立董事周德敏先生、邓宏光先生、许楠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柯尊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及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联董事柯尊洪先生、柯潇先生、钟建荣女士、殷劲群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二〇二四年度利润分配的情况,同意将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1.65 元/股调整为 21.05 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4.44 元/股调整为 13.84 元/股。2021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自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2025 年 6 月 6 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北京通商(成都)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调整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二〇二四年度利润分配的情况,同意将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由 12.94 元/股调整为 12.34 元/股。2022 年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调整自权益分派除
权除息日(2025 年 6 月 6 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北京通商(成都)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调整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情况,同意将 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由 16.52 元/股调整为 15.92 元/股。2023 年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调整自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2025 年 6 月 6 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北京通商(成都)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调整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
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认为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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