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〇二四年度,本人作为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周德敏,1966 年 6 月出生,北京医科大学博士、美国加州大学
伯克利分校博士后。曾任日本筑波大学应用生物化学系助理教授,美国 Chugai-Roche 制药公司高级研究员,美国 Immusol 生物制药公司创新药物研发部责任人,北京大学药学院院长。现任天然药物及仿生药物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 973 项目首席科学家,科技部重大项目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基金委创新群体首席专家,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乐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杭州九源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任职期间 实际出席
姓名 报告期内 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报告期内 次数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周德敏 5 0 5 0 1 1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召开的每一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在对各项议案的表决中,本人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在既定战略规划下稳步推进,基于对业务重点和资源配置的综合考量,从促进公司高效运营与决策的角度出发,未召开本人应参与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同时,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运营情况、业务发展需求以及阶段性工作重点,经过全面且审慎的评估,报告期内暂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审议议案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审慎客观发表意见,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本人通过多种渠道履行监督职责,保持对公司事务的密切关注。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4、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定期报告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讨论和交流,确保审计工作高效、准确、客观、公正地开展,为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供保障。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为充分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本人通过关注公司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介信息、出席股东大会等多种方式,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在审议公司事项时,本人始终坚守独立性原则,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 18 天,通过实地调研、视频会议、高层交流、邮件往来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主动了解并进行检查,时刻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7、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本人保持了定期的沟通,及时向本人传递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为本人提供作出独立判断所需的大量资料,为本人作出独立判断提供有力支持。在董事会及相关会议筹备过程中,公司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送达,为本人的工作提供了
极大便利,充分保障了本人的履职效率。
8、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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