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股票代码:002768 股票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政策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报备文件
1、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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