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具有丰富的项目审计经验。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审慎履行审计职责,并就 2024 年度年审事项形成如下意见:
1、财务审计
信永中和审计了本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 年12 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内部控制审计
信永中和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
要求,审计了本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信永中和认为,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披露的要求,本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信永中和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审计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1、2024 年 4 月 24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2025 年 1 月 10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审计相关事项事前沟通的议案》,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与其进行沟通。
3、2025 年 4 月 2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会议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信永中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整体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报,并对审计过程中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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