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5-590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辛德春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4 月 11 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1.《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 3 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 2024 年 年 度 报 告 》 的 具 体 内 容 于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 3 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 3 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报告内容参见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和“重要事项”章节。具体内容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4.《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3 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5.《2024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 3 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6.《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3 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报告内容参见公司《2024 年度审计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财务报告”部分。具体内容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7.《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3 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29,035,777.59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24 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2,903,577.76 元,加上年初未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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