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2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重庆台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台冠”)前期因涉及与供应商司马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马特”)的买卖合同纠纷,存在相关诉讼事项,诉讼主体、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诉讼进展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09月11日、2021年12月22日、2023年05月04日、2024年05月10日、2024年12月24日、2025年07月2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子公司新增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关于子公司诉讼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8)、《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2024-034、2024-080、2025-052)。近日,重庆台冠就上述诉讼事项收到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作出的《结案通知书》((2025)渝0192执恢871号)。现将公司子公司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子公司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1、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重庆台冠科技有限公司
相对人:司马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提起诉讼法院、案号及诉讼前期情况
重庆台冠于2020年09月向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对司马特提起诉讼(案号:(2020)渝0192民初9566号),该法院于2021年09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司马特向重庆台冠支付设备款926,250美元及逾期付款的资金占用损失,支付违约金123,500美元、承担律师费人民币50,000元。司马特提起上诉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04月作出二审判决((2021)渝01民终128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重庆台冠依法提起强制执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03月出具《执行裁定书》((2023)渝0192执3072号),法院在本案执行中,依法向被执行人司马特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义务且未如实申报财产。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屋、车辆等财产进行查询,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已将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本案已穷尽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暂无继续执行的条件,裁定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重庆台冠依法向台湾士林地方法院申请认可大陆法院对上述案件作出的胜诉生效判决,以便推动判决在台湾地区的执行。台湾士林地方法院经审理后作出《民事裁定》(113年度陆许字第3号),裁定认可大陆地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渝01民终12888号民事判决书、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2020)渝0192民初9566号民事判决书。
台湾士林地方法院作出上述民事裁定后,司马特提起抗告,重庆台冠依法进行答辩,双方经多轮抗辩后由该法院组织双方调解,就本案达成了和解,由司马特于2025年10月30日前向重庆台冠支付两期和解款共计40万美元,如任一期不按时履行,视为全部到期并另行支付惩罚性违约金82万美元;本案所涉设备由重庆台冠处理;重庆台冠在收到全部和解款项后向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提交司马特已履行完毕的证明并撤销执行程序;除前述约定外,双方互相放弃调解成立以前全部债权债务关系之其余请求。
3、案件进展情况
案件达成和解后,司马特按照和解方案支付了全部和解款项,重庆台冠按照和解约定,于2025年11月03日向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提出终结执行申请,于近日收到了该法院作出的《结案通知书》((2025)渝0192执恢871号),通知本案件执行完毕并结案。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若公司后期取得相关新增诉讼文件或诉讼进展文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前期就司马特案件计提了部分减值准备,本案件和解结案,公司转回前期计提的减值准备159万元,对公司本年度影响为增加利润159万元,具体财务处理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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