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5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2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04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
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相
应修订《公司章程》。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删除《公司章程》“第七章 监事会”的内容以及其他有关监事会、监事
的表述;
2、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3、本次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其他内容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三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
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
1 的,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
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 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 180 日以
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 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
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 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向人
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 民法院提起诉讼;审计委员会成员执行
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 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
民法院提起诉讼。 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 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
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 提起诉讼。
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提起诉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
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 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
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提起诉讼,
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
起诉讼。 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 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
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 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
起诉讼。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
开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 6 人时; (一)董事人数不足 6 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
股本总额 1/3 时; 额 1/3 时;
2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
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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