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股票代码:002763 股票简称:汇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股东林升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112,594,6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7.47%)的股东林
升智先生计划在自减持起始日起连续的 90 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198,480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林升智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主体:林升智。
(二)林升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量 112,594,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4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
本次股份减持系因林升智先生个人资金安排。
2、拟减持股份的来源
①汇洁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②汇洁股份 2017 年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和比例
林升智先生拟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 8,198,480 股(不超过汇洁股份总股本
在林升智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若汇洁股份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减持股份的数量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起始日:自汇洁股份披露林升智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自减持起始日起连续的 90 个自然日内。
5、价格区间
减持价格区间将根据届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自汇洁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林升智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每年减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林升智承诺在其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林升智先生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林升智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减持期间内,林升智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变化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完整或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提醒林升智先生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林升智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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