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蔡飙)
作为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24 年度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蔡飙,男,中国国籍,1968 年 3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毕业
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系,本科学历,律师资格。曾任职于汕头海洋(集团)公司、汕头海洋投资有限公司、香港 SOE 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海鸿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岭海律师事务所,国信信扬(汕头)律师事务所、汕头市中小企业
新三板挂牌服务中心、汕头市依明投资有限公司等;2011 年 12 月—2016 年 12
月和 2019 年 12 月至今任金发拉比独立董事。现任广东邦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汕头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汕头仲裁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及仲裁员、汕头市中小企业投融资商会副会长、汕头市蔡儒合泰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汕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等。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股东大会 5 次。本人出席董事会 7 次,
列席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或表决的相关议案提出异议。
(一)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7 次,本人应出席会议 7 次,实际出席会
议 7 次,其中现场出席 7 次,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经过详细的咨询与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本人对上述议案及本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列席会议 5 次,实际列席会议 4
次,请假 1 次。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并开展了以下主要工作:
(1)对定期报告、财务报表、利润分配方案的审核
报告期内,对公司定期报告以及相关财务报表和 2024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阅与核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确认定期报告相关内容,确保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2)对公司的财务和审计工作进行专业指导
2024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董事会会议等时机,对公司相关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进行认真分析,并就存在的问题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交换意见,及时处理相关经营事项,强化内控管理。
(3)对关联交易核查
按照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和相关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解与核查,确保没有利用关联交易调控利润和向关联人输送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并开展了以下主要工作:
(1)审议了《2024 年提名委员会工作总结及 2025 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2)积极参与公司相关日常工作,积极发表建议,起到提名委员会委员应有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 4 次,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内容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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