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发行 A 股股份购买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少数股权并向控股股东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形成意见如下:
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工作调整,拟将前期出具的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
〔2025〕8019 号)签字注册会计师调整为孙敏、童贤,并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就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更新出具《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8019 号)。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我们同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表决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杨杨 陈建根 邢以群 张美华
2025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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