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5H0773 号
致: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投”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浙江建投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浙江建投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
的公告》,发出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下午 3 点 00 分;召开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 52 号浙江建投大厦
18 楼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 《关于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24年产业结构布局与预计公司2025年投资额度的议案》
8. 《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融资额度的议案》
9.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薪酬预
案的议案》
10.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1. 《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12.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
案》
14.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4.1.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14.2. 交易对方
14.3. 标的资产
14.4.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每股面值
14.5. 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14.6.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