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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5 18:18:07 股吧网页版
浙农股份: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14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9 月 14 日、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0)。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1.14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0.8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5 月 27 日公
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9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公司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2024 年 11 月 2 日、2024 年 12 月 4 日、2025 年 1 月 3 日、2025
年 2 月 7 日、2025 年 3 月 4 日、2025 年 4 月 2 日、2025 年 5 月 6 日、2025 年 6
月 5 日、2025 年 7 月 2 日、2025 年 8 月 2 日、2025 年 9 月 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2024-054、2024-069、2025-002、2025-004、2025-005、2025-006、2025-021、2025-030、2025-032、2025-036、2025-04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数量为 11,888,93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28%,最高成交价为 8.70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7.19 元/股,成交总金额 100,449,350.5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9 月 23 日至 2025 年 4
月 7 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回购数量、使用资金总额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股份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披露《关于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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