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祖辉,男,195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江苏农学院农经系助教;浙江农业大学、浙江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浙江大学教授,湖州师范学院“两山”理念研究院院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会,本人所在任期内均亲
自参加,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7 6 1 0 0 否 4
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以及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24 年共召
集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在本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其他委员一起积极参与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督促公司建立和优化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 薪酬与考评机制;审议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并提出建议, 切实充分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战略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其他委员一起积极 参与公司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研究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积 极发挥个人农业领域专业特长,对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 次,本人出席参加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会议涉及的议案认真审议,通过翻阅资料并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提出专业性意见和建议,并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就审议的相关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四)在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