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翁国民,男,196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法学博士,中共党员。历任杭州大学法律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浙江大学法学院、光华法学院教授。现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会,本人所在任期内均亲
自参加,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4 3 1 0 0 否 2
2024 年任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任期内,本人对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以及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2024 年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4 年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1、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4 年任期内共召集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积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最终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内部审计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并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本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同时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下属子公司开展审计工作,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并最终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督促公司建立和优化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薪酬与考评机制,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和披露情况进行了审查;审议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调整事项。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任期内,本人出席参加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对会议涉及的议案认真审议,通过翻阅资料并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提出专业性意见和建议,并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就审议的相关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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