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天健 2024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2023 年度经审计
的收入总额 34.83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07 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7.20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 家。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鉴于天职国际因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行政处罚,自 2024 年 8月 2 日起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 个月。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公司 2024 年度需另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工作。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进行了公开招标,最终天健中标。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进行了事前充分沟通,天职国际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
四、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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