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3 20:35:13 股吧网页版
南兴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4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南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副总经理檀福华先生、何健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兴股份”或“发行人”)股份 105,077,8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56%)的控股股东东莞市南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兴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95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5,90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8,86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3%。

2、持有公司股份 225,0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的副总经理檀福华先
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5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2%。

3、持有公司股份 135,0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的副总经理何健伟先
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3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1%。

4、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上述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6 年 1 月 23 日)进行。
其中,南兴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南兴投资及副总经理檀福华先生、何健伟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及减持计划内容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 占公司总股 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比

份数量(股) 本的比例 (股) 例

南兴投资 大宗交易 5,909,000 2.00%

1 105,077,893 35.56% 集中竞价 2,954,000 1.00%

2 檀福华 225,018 0.08% 集中竞价 56,000 0.02%

3 何健伟 135,012 0.05% 集中竞价 33,000 0.0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南兴投资、檀福华先生的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后公司实施转增的股份;何健伟先生的股份来源于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解锁股份、公司实施转增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南兴投资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8,86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3%;檀福华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5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2%;何健伟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1%;(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其中,南兴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南兴投资所作的承诺:

1、股份减持承诺:

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以不低于发行价减持发行人股票,且减持的股票总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