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19:50:13 股吧网页版
昇兴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微芳)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微芳)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微芳,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 5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福州
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2014 年 1 月至 2020 年 2 月曾任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8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2 月至今任福州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研究生导师。2024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无缺席
和委托其他董事参加会议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独立董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文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均列席/出席了会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要求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审议各项议案。2024 年,共参加了审计委员会 5 次会议,审核了提名财务总监、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 年出席了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审查并提名了公
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审核了 2023 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同时,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密切关注并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全面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同会计师就审计计划、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针对公司资产减值、业绩情况等重点事项进行询问,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结果独立、公正、客观。

(四)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考察、出席会议、高层交流、审阅书面汇报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日,并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合理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