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ST 龙津 公告编号:2025-046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具体内容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4 月 25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送达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5]第 193 号),具体内容如下: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6 日,因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
于 1 亿元,你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5 年 4 月 25 日,你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报告
显示,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根据本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的通知》第三条,你公司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3.12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本所拟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你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的,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出申请,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提出陈述和申辩的,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涉及具体事项公司将另行公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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