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ST 龙津 公告编号:2025-037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现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
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依据、范围、主要事项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为:药品生产和销售、工业大麻花叶种植和销售。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为:治理结构、发展战略、信息披露、信息管理、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采购及销售与回款、内部监督等各个方面事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风险评估、对外投资管理、资金活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工程项目、财务报告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形成了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办公会为决策主体,各管理职能部门辅助经营的管理体系,严格执
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形成一套权力制衡、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又互相监督的运行管理体系。
2.发展战略
公司将不断提高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开发治疗心脑血管类、代谢类疾病的高端仿制药物和创新药物,通过智能制造提升制药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人才水平、技术水平,并逐步介入大健康领域,秉承“龙津润世、康泽苍生”的初心,最终实现“守护生命、改善人类健康状况、共享舒适生活”的企业使命。
3.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程序、责任划分、保密措施、档案管理等加以明确与规范,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信息管理
公司制定了内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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