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2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6-004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 月 18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在南京市江宁区吉印大道 1888 号(江宁开发区)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确定 H 股全球发售(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发售)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宜之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 H 股全球发售(包括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发售)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安排,包括但不限于:(1)刊发、签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2)处理 H 股发行程序及相关事项;(3)授权相关人士按相关决议处理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具体事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际情况等,董事会同意根据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修改意见及目前 A 股适用《公司章程》的最新股本修订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号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总股本为【】股,均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总股本为【】股,均
1 为普通股;其中 A 股普通股 【86,701.8453】 为普通股;其中 A 股普通股【87,101.8453】
万股,H 股普通股【】万股。 万股,H 股普通股【】万股。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香港中央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 结算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
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有限公司除外),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
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 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
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 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部门规章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情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另有规定
2 前款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 的,从其规定。
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前款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
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 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
性质的证券。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性质的证券。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
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