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 三圣 公告编号:2025-85 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
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宋英健先生、段伟为先生、魏东先生、马胜义先生、严欢女士及独立董事张金若平先生、丛晓东先生、黄超先生。同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并现场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张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张健先生个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84 号)。至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共 9 名董事已全部就任。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会议通知于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以现场口头方式发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同意由公司董事宋英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宋英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段伟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一)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为宋英健、段伟为、黄超,其中宋英健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成员为张金若、丛晓东、宋英健,其中张金若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三)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张金若、丛晓东、魏东,其中张金若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四)提名委员会成员为丛晓东、黄超、马胜义,其中丛晓东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黄中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高序英先生、董永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学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张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徐怀军先生为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因重整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4 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
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符合相关条件,可以向深交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经公司自查并结合中介机构意见,公司已满足上述规则要求:一是重整计划已全部执行完毕,债权债务关系已依法清理;二是管理人及律师事务所已出具监督报告及法律意见书,重整相关风险已完全消除。因此,公司因重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实质消除,符合申请撤销的法定条件。
同意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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