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三圣 公告编号:2025-72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
价调整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圣股份”或“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4 日披露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9 号),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格为 4.28 元/股。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格 4.28 元/股,公司股票按照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股票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或等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格 4.28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鉴于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9 日)公司股票停
牌,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股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2025 年 12 月 8 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即 4.85 元/股,该收盘价高于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
价格 4.28 元/股,因此,需要对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5 年 12 月 10 日)
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调整。根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出具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的专项意见》,需要根据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对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调整,计算得出的调整后除权参考价格为 4.64 元/股。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2025 年 8 月 8 日,三圣股份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
庆五中院”)送达的(2025)渝 05破申 224 号《民事裁定书》,重庆五中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收到重庆五中院送达的(2025)渝 05 破297 号《决定书》,重庆五中院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
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5 号)。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三圣股份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截
至表决期限届满,三圣股份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11 月 17 日披露的《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1 号)、《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2号)。
2025 年 11 月 21 日,公司收到重庆五中院送达的(2025)渝 05 破 297 号之一
《民事裁定书》,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
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重庆
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3 号)。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三圣股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三圣股份现有总股本 432,000,000 股,《重整计划》以三圣股份
432,000,000 股流通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约 5.8356953935 股的比例实施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252,102,041 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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