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三圣 公告编号:2025-64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重整投资人全部重整投资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圣股份”或“公司”)于 2025年 11 月 24 日收到管理人的通知,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协议签署情况
2024 年 12 月 18 日、12 月 23 日,三圣股份与重整投资人河北冀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冀衡集团”)及其指定的财务投资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新投”)、重庆镭登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镭登恩”)分别签署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镭登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前述三家重整投资人应当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合计人民币 254,2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伍仟肆佰贰拾万元)。同时,协议约定,全体重整投资人应当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三圣股份重整计划之日起 30个自然日内支付完毕全部重整投资款。
二、重整投资款的支付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24 日,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全部重
整投资款,合计人民币 254,2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伍仟肆佰贰拾万元)。全体重整投资人已支付完毕全部的重整投资款。
三、风险提示
1、公司重整计划已获法院批准,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者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
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因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9.3.1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5 年度出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中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本次重整中转增股本所涉及的除权(息)相关事宜尚未确定,公司将进一步充分论证,待除权(息)安排明确后将及时发布公告。
鉴于公司重整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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