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11月21日晚间,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三圣”“三圣股份”或“公司”)发布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称,公司重整计划已获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同时法院终止公司重整程序。据悉,*ST三圣于2025年8月被法院受理重整申请,11月14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高票通过重整计划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此次法院裁定标志着公司正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公告表示,若重整计划顺利落地,将有效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推动企业回归健康发展轨道。从业绩来看,*ST三圣2025年前三季度营收同比下滑,归母净利润亏损扩大,但第三季度营收已出现微增,扣非净利润亏损额有所收窄。
公告披露。2025年8月8日,公司收到重庆五中院送达的(2025)渝05破申224号《民事裁定书》,重庆五中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收到重庆五中院送达的(2025)渝05破297号《决定书》,重庆五中院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担任公司管理人。
2025年11月14日,三圣股份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截至表决期限届满,三圣股份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5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重庆五中院送达的(2025)渝05破29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裁定书透露,债权人会议各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结果为: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同意的6家,占该组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比例为100%,其代表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677420890.16元,占有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4.50%。普通债权组同意的214家,占该组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比例为98.17%,其代表的普通债权金额为947478668.04元,占普通债权总额的80.32%。出资人组会议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79448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三圣股份重整案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法院认为,三圣股份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包括债务人经营方案,债权分类、调整、受偿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关于执行重整计划的其他事宜等内容。该《重整计划》要素完备,内容合法且可行,各债权组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该表决程序合法。
综上,三圣股份申请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裁定如下:
一、批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二、终止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公告表示,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后,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公司负责执行重整计划,管理人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若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将会对公司202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业绩方面,10月28日,*ST三圣发布2025年三季报。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7.37亿元,同比下降25.24%;归母净利润为-1.78亿元,同比下降344.30%;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80亿元,同比下降11.75%;基本每股收益-0.41元。
其中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51亿元,同比上升0.14%;归母净利润亏损4677万元,同比下降276.7%;扣非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1.07亿元变为亏损5296万元,亏损额有所减少。
截至三季度末,公司总资产24.29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7.5%;归母净资产为-6.08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