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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1 21:03:07 股吧网页版
*ST三圣: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2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三圣 公告编号:2025-63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 年 11 月 21 日,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圣股份”
或“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2、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后,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025 年 11 月 21 日,公司收到重庆五中院送达的(2025)渝 05 破 297 号之一
《民事裁定书》,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14 号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进展情况

2025 年 8 月 8 日,公司收到重庆五中院送达的(2025)渝 05 破申 224 号《民
事裁定书》,重庆五中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收到重庆五中院送达的(2025)渝 05 破 297 号《决定书》,重庆五中院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担任公司管理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法
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5 号)。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三圣股份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截
至表决期限届满,三圣股份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11月 17 日披露的《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人组会
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1 号)、《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2 号)。

2025 年 11 月 21 日,公司收到重庆五中院送达的(2025)渝 05 破 297 号之一
《民事裁定书》,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二、重整计划的主要内容

重庆五中院已裁定批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三、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本院查明:2025 年 11 月 14 日上午,三圣股份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网络
会议方式召开。会议上,管理人提请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职工债权组、税收债权组债权金额未做调整,在重整计划批准后一个月内予以全额现金清偿,其权益未受到调整或影响,该两组债权人不参加表决。同日下午,出资人组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

债权人会议各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结果为: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同意的 6 家,占该组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比例为 100%,其代表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 677420890.16 元,占有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94.50%。普通债权组同意的 214 家,占该组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比例为 98.17%,其代表的普通债权金额为 947478668.04 元,占普通债权总额的 80.32%。出资人组会议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979448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三圣股份重整案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本院认为,三圣股份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包括债务人经营方案,债权分类、调整、受偿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关于执行重整计划的其他事宜等内容。该《重整计划》要素完备,内容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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