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三圣 公告编号:2025-62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8 月 8 日,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
圣股份”)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5)渝 05破申 224 号《民事裁定书》,重庆五中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收到重庆五中院送达的(2025)渝 05 破 297 号《决定书》,重庆五中院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
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5 号)。
2025 年 10 月 30 日,三圣股份收到管理人通知,经重庆五中院及债权人会
议主席同意,定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 9 时 30 分召开三圣股份第二次债权人会
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重庆
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8 号)。
2025 年 11 月 14 日 9 时 30 分,三圣股份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因部分债
权人反馈其内部尚未完成表决流程,为保障债权人充分行使表决权,第二次债
权人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 17 时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0 号)。
截至目前,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期限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14 号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及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议程、规则,本次会议设置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采取线下纸质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就《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 6 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6 家的 100%,超过二分之一;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债权总金额 716,812,590.16 元,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 677,420,890.16 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94.50%,超过三分之二。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二)普通债权组
普通债权组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 214 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 218
家的 98.17%,超过二分之一;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金额 1,179,645,107.42 元,其中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 947,478,668.04 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 80.32%,超过三分之二。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因此,《重整计划草案》获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此外,根据公司披露的《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1 号),2025 年 11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三圣股
份出资人组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综上,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
二、风险提示
1、因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9.3.1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5 年度出现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中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因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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