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本人就任职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向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报告如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不属于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本人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属于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的直系亲属;本人不属于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亦不属于在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本人不属于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综上所述,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中独立性的要求。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4 次董事会会议,所有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
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024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 次,所有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
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对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本人与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友好联系,保证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和财务状况。此外,根据相关规定,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公司经营管理层不在场的情况下与外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会见,充分沟通并了解了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等相关情况。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为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认真调查、审慎研究,并根据自己专业知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2、报告期内,本人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不断提升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
四、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无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4、联系方式:183759916@qq.com
2025 年度,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并创造良好业绩,发挥自己的作用。
独立董事:付海平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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