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培训情况报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光华科技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光华科技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有关情况报告汇报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2025年4月15日
培训地点:光华科技会议室
培训方式:现场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培训人员:龚骏(保荐代表人)
培训对象: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等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对上市公司股东股份变动规则、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专题讲解,结合相关处罚案例,强调了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注意事项及具体要求。
三、培训成果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接受培训的人员积极配合,保证了本次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光华科技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等相关人员通过本次培训从理论和实务层面加强了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行为规范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理解,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
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为丰 龚 骏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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