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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2 20:41:26 股吧网页版
万达电影: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3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5-054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因本次修订涉及条款较多,为突出列示修订重点,对于仅涉及“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的表述,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或标点符号等非实质性变更以及因增加或删除部分条款而导致的条款序号变化不再逐条列示。其他主要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新增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八条 公司由原北京万达电影院线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原
北京万达电影院线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以其所

持有的原北京万达电影院线有限公司的股份所对应的净资产折股的方式认购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为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大连万达集团商
公司股份,注册资本在公司设立时全部缴足。 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公司设立时以其所持有的原北京万达电影院线有限公司的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及其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股份所对应的净资产折股的方式认购公司股份,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0,000 万股,面额股的每股数额为 1 元。

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500 95%

大连万达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500 5%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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