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叶慧)
本人自2024年12月18日起担任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达电影”)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4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叶慧,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财务、审计工作二十余年,曾入选上海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优秀人才,曾为多家大型企业集团提供服务,具有丰富的企业上市、重组及年报审计经验,目前还担任兴业证券、中泰证券内核委员。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 12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本人开始担任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 2 次,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2 次,
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叶慧 2 2 0 0 否 0
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主动深入了解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审慎考虑,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审计委员会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参加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
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相关建议和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沟通,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注册会计师针对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充分交流,并认真听取公司对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在年度审计委员会上,本人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报告及内审计划,听取审计机构的年审工作汇报和审计结论,提出相关建议,认真发表意见。
(2)提名委员会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参加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并提报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现场工作及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的交流等方式,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及时获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利用自身在会计领域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内部管理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配合和支持本人的工作,公司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并对提出的疑问及时解答,促进独立董事有效发挥监督与指导职责,
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本人作为万达电影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独立、客观、审慎地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调整业绩承诺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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