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5-015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的原因
1、变更公司住所
变更前: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 5 号 6 层 613 室。
变更后: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 161 号院 1 号楼-4 至 43 层 101 内 35 层 08。
2、为了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
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
本次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所述中的“股东大会”相应修订为“股东会”,
将“监事会”修订为“审计委员会”。因前述修订所涉及条款众多,若原章程中
的相关条款仅涉及前述修订,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进行逐条列示。
此外,对条款中部分标点符号、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进行了修订;删除和
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因前述修订不
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本次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条文 修订后条文
第一条 为维护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第一条 为维护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修订前条文 修订后条文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其他有关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其他
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六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5号6层613 第六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 161 号院 1
室。 号楼-4 至 43 层 101 内 35 层 08。
第八条 公司的总裁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裁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
第八条 公司的总裁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公
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变更后的法定代
表人签署。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
—— 抗善意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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